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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的意见》(陕教〔2021〕128号)等文件精神和《安康学院研究生管理规定》(校发〔2026〕71 号)要求,现将2026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研究生院和招生学院具体开展工作。
(二)招生学院成立由院长、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和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与实施本学院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复查对象及时间
(一)复查对象:2026级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复查时间:2026年9月16日—18日
三、复查内容及程序
(一)新生人事档案审查
1.审查新生录取资格有关证明材料。重点核查新生证件、姓名、出生日期、体检结果、个人简历、毕业日期等各项重要信息。对入学前纸质档案袋有破损或未密封、档案材料有破损或涂改等情况的新生要重点核查。对于出现档案信息不一致等情况的存疑学生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并记录备案。
2.审核本科或同等学力相关档案是否齐全。
(二)新生入学体检复查
招生学院对体检存在问题的学生进行汇总,提出拟处理意见,并将汇总单和处理意见及时报送研究生院。
(三)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1.审核人员须对新生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与《研究生录取信息登记表》相关信息逐一进行核查。
2.查验研究生新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是否真实有效。
3.对研究生录取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比对,对存疑情况,要认真核实,确保无误。
四、复查结果报送
招生学院9月25日前将《安康学院2026级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2026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报告》(附件2)报送至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akxyyjs@163.com。工作报告电子版附2026级研究生新生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准考证、体检表、政审表共六项材料的扫描件。每位学生的六项材料单独存放,按照“学号+姓名”命名文件夹。
复查相关材料由学院留存,后续备查。
联系人:丁敏喆
联系电话:0915-3261070
五、工作要求
(一)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招生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按时保质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二)对于入学资格复查存疑的新生,招生学院进一步核查后仍无法判定是否合格的,列入待查范围,由研究生院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核实调查,或与生源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三)对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学生,学校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办理学籍注册。
(四)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入学等情形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后确定为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办理学籍注册,并按照相关规定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本通知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