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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 日期:2025-09-26 阅读:

一、学校简介

安康学院是教育部批准、陕西省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陕西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教育部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应用型建设高校,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试点高校、陕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单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设站单位。2024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位于有着“秦巴明珠”美誉的陕西省安康市,气候宜人、资源丰富、交通便捷,秦、楚、巴、蜀多元文化样态在此交融生辉,是宜居宜学的理想之地。学校现有12个二级学院、41个本科专业,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经济学、医学等10个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留学生近14000人。有教职工近1000人,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近300人,博士、硕士占比90%以上,教师中有陕西省三五人才、“六个一批”人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青年杰出人才、陕西省“特支计划”“三秦英才特支计划”人才30余人。学校现有食品与营养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已联合培养研究生100余人。

学校形成了以秦巴山区农业为特色的现代农业学科方向,以山区乡村教师培养为特色的教师教育学科方向,以陕南生态为特色的秦巴资源保护利用学科方向,以陕南民间文化为特色的人文社会学科方向。获批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1项,国家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各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7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1门,省级特色线上课程、在线开放课程、创新创业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1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6个,省级实践教育基地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创新创业试点学院1个。

学校建有陕西省蚕桑重点实验室、陕西省茶叶重点实验室、陕西富硒循环农业发展研究院、陕南乡村振兴研究中心、陕南民间文化研究中心、陕南生态经济研究中心等22个省级科研平台,9个市级科研平台和8个校级研究中心,组建省级科技创新团队4支,校级科技创新团队30支。学校围绕茶叶、魔芋、中药材、新型材料、智慧农业等重点领域开展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建成国内最大的野桑蚕种质资源库,联合培育“陕茶1号”等植物新品种3个,研制多项地方行业标准,50余份调研报告和规划获省市政府采纳或领导批示,5部地方立法草案被批准颁布并施行。深入开展陕南传统家训文化、方言民俗、古籍文献、地方党史等研究,有力地推动了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区域经济、社会互动发展,积极探索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开展了多种模式的产学研合作教育,与地方政府签订校地合作协议,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陕西科技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云南农业大学等省内外高校建立合作办学友好关系,与多家企事业单位签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共建协议,为企业进行订单式人才培养。与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波兰、韩国、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的30余所高校开展人才联合培养、访学研修、教学科研合作等工作,先后有109名海外留学生来校求学。学校师生300余人次通过对外合作渠道出国、出境学习深造。每年聘请多名境外优秀教师来校讲学,开展教科研合作。

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安康学院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与学制

2026年我校计划招收食品与营养专业硕士研究生(详见《安

康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制三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安康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位类别

专业学位领域名称及代码

招生人数

初试科目及代码

复试科目

(笔试)

加试科目

(笔试)

学制

专业型

食品与营养(095500)

1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8生物化学

④838食品微生物学

食品科学综合(食品营养学、食品工艺学)

①食品分析

②农产品加工与保藏原理

3年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五)其他报考条件

1.我校招生专业接受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2.跨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得补办。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网、官微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实施。

1.同等学力考生须于10月27日之前发送相应材料至我校研究生院邮箱(akxyyjs@163.com)进行准考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及缴费等手续。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还应将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

3.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6.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报考点和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两证缺一不可)。

五、初试

初试时间以教育部最终公布为准。我校初试各科目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地点、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相关要求等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六、复试、调剂

(一)我校基础复试分数线按国家一区复试基本要求执行。考生初试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填报调剂志愿。具体复试、调剂时间、地点、内容等按照我校和招生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和复试有关政策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官网、官微。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在职就业、定向非在职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三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非在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转至我校。

(三)复试加试

(1)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即高职高专毕业考生和本科结业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2)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3)加试方式为笔试,各专业复试、加试科目见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

八、录取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定,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九、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十、奖助体系

我校具有较为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学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贫困补助及绿色通道等制度, 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具体标准依照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一)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学费、住宿费均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1397

考点代码:6149

通讯地址:陕西省安康市育才路92号

邮政编码:725000

联系部门:安康学院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915-3261801 丁老师

E-mail:akxyyjs@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ak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aku.edu.cn

招生学院:现代农业与生物科技学院

招生学院网站:https://nsy.aku.edu.cn

招生学院联系方式:18797349895(手机) 王老师